出处:心理卷 • 实验心理学
词条 | 迫选法 |
释义 | 迫选法 迫选法(forcedchoice method) 要求被试必须作出判断的方法。是信号检测论的实验方法之一。迫选法在被试作出判断之前,至少要连续呈现刺激两次。在两次或多次呈现的刺激中,只有一次是信号,但信号在哪一次出现是随机排列的。被试的任务是判断哪一次呈现的刺激最可能是信号。一个实验连续呈现几次刺激就称为几择一的迫选法。在心理实验中,以二择一或四择一的迫选法用得较多。在二择一的迫选法中呈现刺激和反应的时间顺序如下:(1) 发出预备的指令;(2) 呈现刺激;(3) 被试作出判断;(4) 主试给予反馈。 出处:心理卷 • 实验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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