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宪法学
词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1997年7月1日起施行。除序言外,共9章160条及3个附件。包括:总则,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政治体制(行政长官、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区域组织、公务人员),经济(财政、金融、贸易和工商业,土地契约,航运,民用航空),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宗教、劳工和社会服务,对外事务,本法的解释和修改,附则,以及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出处:法学卷 • 宪法学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258893条中英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