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民族卷 • 民族理论
词条 | 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改革 |
释义 | 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改革 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针对各少数民族地区不同的社会制度、社会组织、宗教信仰、民族关系和社会生活的实际开展的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一般分为两步:第一步是民主改革,废除剥削制度;第二步是社会主义改造,将各种私有制经济改造成社会主义公有制,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由于历史发展的原因,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大多数少数民族地区尚处于封建地主制、封建农奴制、奴隶制,甚至原始公有制等社会发展阶段,没有或很少有资本主义经济成分。同时,各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结构复杂,不仅汉族和少数民族有差别,少数民族之间有差别,在同一民族内部的不同地区也有差别,民族关系和阶级关系又往往互相交织。所以,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采取了慎重稳进的方针,区别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实行不同的政策、方法和步骤,如和平协商、赎买政策、废除宗教封建特权和寺庙经济等。至1958年,这项改革基本完成。 出处:民族卷 • 民族理论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258893条中英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