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教育卷 • 教育史 • 中国教育史 • 论著、刊物
词条 | 大学改制之事实及理由 |
释义 | 大学改制之事实及理由 大学改制之事实及理由 篇名。蔡元培撰。系1917年1月27日在国立高等学校校务讨论会上提出的改革大学议案。原载《新青年》第三卷第六号(1917年8月1日)。参照欧洲尤其是德国高等教育体制,提出改制意见:(1) 大学专设文理二科,其法、医、农、工、商五科另立独立大学,名为法科大学、医科大学等。理由是:文理二科专属学理,其他各科偏重应用;如各科遍设,相应的研究、实验、图书、实习场所等铺张太大,不易安排。(2) 大学都分为三级:预科一年,本科三年,研究科二年,共六年。议案获得通过。教育部会议则第一条获得通过,第二条修改为大学分为预科二年、本科四年两级。并记载北京大学教授评议会议决且实行的措施:既以文理两科为主,自当予以扩张;预备法科独立;商科改为商业学,隶于法科;停办工科;改革预科。实际影响了北京大学的办学和高等教育的发展。收入《蔡元培全集》。 出处:教育卷 • 教育史 • 中国教育史 • 论著、刊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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