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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大庄园制
释义
大庄园制
大庄园制  亦称“大地产制”。拉丁美洲的大土地所有制。18世纪开始盛行于西班牙美洲殖民地。一种为委托监护制被废除后从原大监护主占有的大片土地转化而成;另一种是在西班牙王室赏赐给立有军功的殖民者的“步兵份地”、“骑兵份地”和“赐予牧场”的基础上,通过各种兼并而形成。此外尚有教会通过赐予、捐赠、购买、诱骗等逐步形成的大地产。大庄园属大庄园主所有,可以转让、继承,对外往往为市场而进行商品生产,但内部则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小社会,不但经营农业或畜牧业,还有手工业作坊、商店、学校、教堂等,有的甚至还拥有私人武装。大庄园中既有大量丧失了土地的印第安人或混血种人为佃农或雇工,也有因欠庄园的债务不能偿还、只得沦为与庄园有依附性关系的、世代相传的债役农。拉美各国独立后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后才逐渐衰落。
出处:世界历史卷 • 世界历史 • 世界近代史 • 拉丁美洲近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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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2:5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