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管理学卷 • 会 计 学 • 财务会计
词条 | 权责发生制 |
释义 | 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 亦称“应计制”。“收付实现制”的对称。按商品的销售(或交付)和劳务的提供来确认收入,而不考虑现金的收取时间的会计核算制度。配比是权责发生制会计之核心。它是企业会计中普遍使用的核算制度。 出处:管理学卷 • 会 计 学 • 财务会计 权责发生制 亦称“应计制”。与“收付实现制”相对。以收入的权利和支出的责任是否在本期发生,即收入是否实现和费用是否应负担,作为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标准的会计处理基础。凡应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付,均作本期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其款项已在本期收付,均不作本期收入和费用处理。 出处:经济卷 • 会计财务 • 财务会计 • 会计规范与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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