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中国近现代史卷 • 中国近代史 • 其他
词条 | 条约口岸 |
释义 | 条约口岸 条约口岸 亦称“约开商埠”。与“自开商埠”相对。根据同外国签订的条约而开放的口岸。特指鸦片战争后资本主义列强强迫清政府开放的通商口岸。《南京条约》签订后开放广州、福州、厦门、上海、宁波等五口,为中国条约口岸的开始。此后清政府同英、法、美、俄等国签订《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除规定在沿海增开牛庄、登州、台湾、潮州、琼州等口岸外,又在长江沿岸增开汉口、九江、南京、镇江。1851年(清咸丰元年)根据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开放伊犁、塔尔巴哈台(今塔城)两处陆路口岸。清季根据中外条约开放的口岸共有70余处。 出处:中国近现代史卷 • 中国近代史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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