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宗教卷 • 佛教 • 历史事项
词条 | 第二次结集 |
释义 | 第二次结集 第二次结集 佛教史事。相传释迦牟尼逝世一百年后,古印度东部跋耆族比丘提出十条戒律新主张“十事”,以耶舍为首的诸长老比丘为此在毗舍离城召集七百比丘审完律藏,宣布“十事”为非法,此为第二次结集。又称“毗舍离结集”或“七百人结集”。十事是:(1) 角盐净,食盐可贮存在角器中供日后食用;(2) 二指净,日影偏过正午二指后还可进食;(3) 他聚落净,饭后到其他聚落还可进食;(4) 住处净,在一个地方居住的比丘,可分别举行布萨仪式;(5) 赞同净,僧团中一部分比丘可先作出决定再征求其他人同意;(6) 所习净,按惯例行事不算违律;(7) 不搅乱净,允许喝未搅动的牛乳;(8) 饮阇楼疑净,可喝未发酵的棕榈酒;(9) 无缘座具净,可用随意大小的坐具;(10) 金银净,比丘可以接受金银财物。由于参加者多为佛教长老,故又称上座部结集。认为这十事为非法的耶舍一派组成上座部。坚持实行这十事的跋耆族比丘不服,另行召集有万人参加的集会,被称为大众部结集,组成大众部。 出处:宗教卷 • 佛教 • 历史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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