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语言学卷 • 普通语言学
词条 | 构式语法 |
释义 | 构式语法 构式语法 20世纪80年代后期出现的、以语言中的构式为研究对象的一种语法理论。代表性人物有菲尔墨(Charles J. Fillmore,1929—2014)、莱考夫(George Lakoff,1941— )、戈德堡(Adele Eva Goldberg,1963— )、克罗夫特(William Croft,1956— )等。其基本观点是:假设C是一个独立的构式,当且仅当C是一个形式和意义的配对体,而无论是形式或意义的某些特征,都不能完全从C这个构式的组成成分或另外已有的构式推知,也就是说构式本身是具有意义的语言单位。构式是句法和形态与语义的匹配,小至单词,大至语篇,都可算作构式。不过,一般的研究对象多半是大于词小于句子的单位,近乎熟语的表达式,如汉语的“V就V”(走就走,小王就小王)、“怎么说……也……”(怎么说男的也比女的力气大),英语的“as ... as ...”(This knife is as sharp as that one.[这把刀跟那把一样快])、“let alone”(I've not even read the first chapter,let alone finished the book.[我连第一章都还没看,更不用说读完整本书了])。构式语法中的基本单位是构式,词汇、习语、词法和句法规则都是不同抽象层次的构式。构式语法所着重关注的习语和一般构式的关系也是比较具体的层次和比较抽象的层次之间的关系。这种具体和抽象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一种梯度的现象,中间有一些过渡的层次。 出处:语言学卷 • 普通语言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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