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人物著作
词条 | 奥斯丁 |
释义 | 奥斯丁 奥斯丁 英国法学家,分析法学派的创始人。1812年起学习法律。1818—1825年开业为律师。1826年伦敦大学创立时为该校第一任法理学教授。认为法学只应研究“实际上是这样的法”即实在法;一般法学的任务是从逻辑上比较分析各种成熟的实在法制度的共同原则、概念与特征;法与道德无关,只要是合法地制定的法律,不管是否合乎道德,仍应具有法律效力(“恶法亦法”之说来源于此)。认为实在法的定义应包括主权、命令与制裁三要素(这种主张后被称为法的三位一体说)。主要著作有《法理学范围》、《法理学讲义》、《实在法哲学》等。 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人物著作 奥斯丁(John Langshaw Austin ,1911—1960) 英国哲学家,牛津学派的主要代表之一。牛津大学毕业。曾任该校教授。提出言语行为理论。把言语行为分为语谓行为、语旨行为和语效行为三类,主张“说话就是做事”,认为言语也是人的一种“行为”。主要著作有《哲学论文集》《如何用词做事》等。 出处:哲学卷 • 外国哲学史 • 西方哲学 • 现代哲学 • 人 物 • 英 国 奥斯丁(Jane Austen,1775—1817) 英国女作家。生于乡村牧师家庭。终身未嫁。著有《傲慢与偏见》《爱玛》《理智与情感》《曼斯菲尔德花园》《诺桑觉寺》《劝导》6部长篇小说。作品风趣幽默,结构严密,文笔细腻委婉。主要描写英国中产阶级的乡村生活,以及妇女的爱情、婚姻和家庭观念。其创作较早地关注日常生活,而非历史事件和英雄人物,对于现代小说的形成有相当的影响。 出处:外国文学卷 • 作家作品 • 英 国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258893条中英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