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宗教卷 • 伊斯兰教 • 教法、伦理
词条 | 五种行为规范 |
释义 | 五种行为规范 五种行为规范 伊斯兰教法用语。原意为“五项判例”。教法学家和伦理学家为了确定行为的是非与赏罚将穆斯林的行为判分为五类:(1) 必须履行之义务(包括主命和当然之行为),凡认真履行者,必将受到安拉加倍赏赐,反之则必将受到严厉惩罚;(2) 可嘉行为,即提倡和劝导人们去做的事情,表现出人的品德和修养,实践者将受赏,不循者不受罚;(3) 可许行为,指特殊情况下允许的行为,大多无关信仰;(4) 可憎行为,指应该受谴责的言行;(5) 被禁行为,即经、圣训明文和教法律例所禁止的一切罪恶行为。 出处:宗教卷 • 伊斯兰教 • 教法、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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