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世界历史卷 • 世界历史 • 世界近代史 • 中南半岛近代史
词条 | 柔佛港主制 |
释义 | 柔佛港主制 柔佛港主制 19世纪柔佛马来人统治者召募华人开发经济实行的承包制。1833年开始实行,即划出河岸一块土地交华人承包开辟为种植园,称“厝港”。承包人称“港主”(Kangchu),除须种植经济作物外,兼营部分商业,并在河口修建关卡,称“港脚”。港主在其承包区域内有行政管理权、货币发行权和轻罪审判权,并获当局所颁“港契”。1867年后港契允许买卖。19世纪末,华人港主开辟的种植园达百余处。随英国殖民统治的加强,20世纪后此制取消。 出处:世界历史卷 • 世界历史 • 世界近代史 • 中南半岛近代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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