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世界历史卷 • 世界历史 • 世界中世纪史 • 英国中世史
词条 | 威斯敏斯特条例 |
释义 | 威斯敏斯特条例 威斯敏斯特条例 英格兰贵族议会制定的条例。1259年10月,英格兰贵族在威斯敏斯特宫(Westminster)召开议会制定的条例,故名。规定:禁止国王将土地、城堡及官职授予外国人;司法方面对次附庸(subtenant)提供更多的保护;限制出庭的义务;消除领主特权中的弊端等。该条例参照了《牛津条例》,目的是进一步限制王权,保护贵族利益。1263年条例再次发布,1267年在国王颁布的《莫尔伯勒法令》中得到确认。 出处:世界历史卷 • 世界历史 • 世界中世纪史 • 英国中世史 威斯敏斯特条例 英国的法规名称。因在威斯敏斯特宫(英国议会所在地)制定而得名。同名者有四:1275年颁布的《威斯敏斯特第一条例》,1285年颁布的《威斯敏斯特第二条例》,1290年颁布的《威斯敏斯特第三条例》,1931年颁布的《威斯敏斯特条例》。其中1931年的条例是处理英联邦内部关系的重要法律。全文除序言外,共12条,主要内容是承认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爱尔兰自由邦与纽芬兰享有自治领的地位。南非于1961年退出英联邦后,此法对它失效。 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英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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