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中国古代史 • 历代官制
词条 | 粮长 |
释义 | 粮长 粮长 明代各粮区之长。由丁粮大户充任。负责本区田粮催征、经收、解运等事宜。洪武四年(1371年)规定浙江、直隶(南直隶,今江苏、安徽)、江西、湖广、福建等地,纳粮一万石左右地方为一区,指派粮长,征运田粮。后又增拟订科则、编制图册、申报灾害、检举逃税、催办粮差等事务。粮长初为大户承充的优差,可凭借职权欺压乡民,中饱税款,后赋役日重,税户逃亡日多,粮长赔累不堪,成为苦役;职务也由大户单独承担变成若干小户共同充当。 出处:中国古代史 • 历代官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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