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教育卷 • 教育原理 • 教育管理学
词条 | 校务委员会 |
释义 | 校务委员会 校务委员会 中国高等学校的校级管理机构。其性质和职责几经变化。新中国成立初期,为高等学校最高权力机构,主持全校校务。1950年高校实行校(院)长负责制后,校务委员会成为审议机构,职责为:审查各系及各教研组的教学计划、研究计划及工作报告,通过预算和决算,通过各种重要制度及规章,决议有关学生重大奖惩事项,决议全校(院)重大兴革事项。1958年高校实行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校务委员会为学校的权力机构,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校长提交校务委员会讨论并作出决定。1961年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以校长为首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校务委员会为学校行政工作的集体领导组织,负责讨论决定由校长提交的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文化大革命”期间遭破坏。1985年后,许多学校重新设立校务委员会,作为审议机构,审议校长提出的关系学校全局的重大问题。其组成人员也几经变化。 出处:教育卷 • 教育原理 • 教育管理学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258893条中英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