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教育卷 • 教育史 • 中国教育史 • 人物
词条 | 子产 |
释义 | 子产 子产(?—前522) 春秋时期郑国执政。名侨,字子产,一字子美。郑穆公之孙,亦称“公孙侨”;居东里,亦称“东里子产”。郑简公十二年(公元前554年)为卿,二十三年执政,实行改革,整顿田地疆界和沟洫,发展农业生产。后又创立按“丘”征“赋”制度;将“刑书”(法律条文)铸在鼎上予以公布,使民行事有所凭据;坚持不毁乡校,允许“国人”评议政治得失并择善而从;提出“天道远,人道迩”的重人观念。给郑国带来新气象,深得郑人拥戴。亦得孔子赞誉。卒谥成子。 出处:教育卷 • 教育史 • 中国教育史 • 人物 子产(?—前522) 即“公孙侨”、“公孙成子”。春秋时郑国执政。名侨,字子产,一字子美。郑简公三年(公元前563年),司氏、堵氏等四族攻杀子驷等,他率军平定。十二年为卿。二十三年执政,实行改革,整顿田地疆界和沟洫,有利农业生产。后又创立按“丘”征“赋”制度,将“刑书”(法律条文)铸在鼎上公布,不毁乡校,以听取“国人”意见。这些改革给郑国带来了新气象。 出处:中国古代史 • 历史人物 • 春 秋 子产 即公孙侨、公孙成子。春秋时郑国执政。名侨,字子产,一字子美。郑贵族子国子。郑简公三年(公元前563年),司氏、侯氏等四族攻杀子驷等,他率军平定。十二年为卿。二十三年执政,实行改革,整顿田地疆界和沟洫,有利农业生产。后又创立按“丘”征“赋”制度,将“刑书”(法律条文)铸在鼎上公布,不毁乡校,以听取“国人”意见。 出处:法学卷 • 中国法律史 • 人物著作 子产(?—前522) 即公孙侨、公孙成子。春秋时郑国执政。名侨,字子产,一字子美。郑贵族子国子。郑简公三年(公元前563年),司氏、侯氏等四族攻杀子驷等,他率军平定。十二年为卿。二十三年执政,实行改革,整顿田地疆界和沟洫,有利农业生产。后又创立按“丘”征“赋”制度,将“刑书”(法律条文)铸在鼎上公布,不毁乡校,以听取“国人”意见。这些改革给郑国带来了新气象。 出处:哲学卷 • 中国哲学史 • 人 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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