❷(前77—前37)。西汉今文易学“京氏学”的开创者。律学家。本姓李,字君明。东郡顿丘(今河南清丰西南)人。曾学《易》于焦延寿,以“通变”说“易”,好讲灾异。元帝时立为博士。屡次上疏,以灾异推论时政得失。因劾奏石显等专权,出为魏郡太守;不久,下狱死。乐律方面,认为“竹声不可以度调”,创十三弦“准”以定律。并根据八卦原理,用“三分损益法”,将十二律扩展成六十律。著作今存《京氏易传》三卷。清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另辑有《周易京氏章句》一卷,黄奭《汉学堂丛书》、孙堂《汉魏二十一家易注》也有辑录。
出处:哲学卷 • 经 学 史 • 人 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