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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金玺诏书
释义
金玺诏书
金玺诏书  亦译“黄金诏书”、“金印诏书”。1356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四世〔卢森堡的〕颁布的诏书。确认皇帝须由7个选帝侯推举,选帝侯在其领地内享有司法、铸币、采矿、征税等特权。还规定帝位空缺时由萨克森公爵、普法尔茨伯爵担任摄政。诏书的颁布加剧了德意志政治上的分裂。
出处:世界历史卷 • 世界历史 • 世界中世纪史 • 德国中世史
金玺诏书  亦称“黄金诏书”。1222年匈牙利国王安德烈二世为贵族所迫而颁布的诏书。规定:确认贵族的领地为世袭财产;豁免贵族和教会的赋税;州牧以下官吏由当地贵族遴选;国家官吏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贵族庄园等。国王如背弃诺言,贵族有权反抗,直至诉诸武力。1687年废除。
出处:世界历史卷 • 世界历史 • 世界中世纪史 • 匈牙利中世史
金玺诏书  见“查理四世黄金诏书”。
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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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6: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