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管理学卷 • 公司治理 • 公司治理结构
词条 | 累积投票制 |
释义 | 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 与“多数投票制”相对。选举公司董事的投票制度之一。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和监事时,每股拥有与章程规定当选的董事、监事总人数相等的表决权,股东既可以将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最终按得票数量多少决定当选董事和监事。是多数投票制的有效补充,是权力制衡理念在公司法中的体现和发展,有利于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出处:管理学卷 • 公司治理 • 公司治理结构 累积投票制 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选举董事、监事时所持有的总票数等于他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人数,此时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分散选举数人,按得票数的多少决定董事、监事人选的表决权制度。最早出现于英国的政党选举中,19世纪末美国将其引入公司治理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出处:法学卷 • 商法学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258893条中英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