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心理卷 • 社会心理学 • 理论方法
词条 | 人格主义 |
释义 | 人格主义 人格主义(personalism) ⑴ 主张个人的人格应被放在中心地位加以考虑的心理学研究取向。与人格主义心理学意思相近。主张只有深入描绘或反映个人经验的心理学才是有意义的研究取向。 ⑵ 归因偏见之一。认为人们常常部分地参照别人对自己的个别行为表现的情况去解释和知觉别人的行为。 出处:心理卷 • 社会心理学 • 理论方法 人格主义 现代西方哲学学说与流派之一。19世纪末在美国与俄国形成,20世纪30年代传播至法、德、英等国。美国的人格主义为波温所创立,并以佛留耶林为首,形成加利福尼亚学派;以布赖特曼为首,形成波士顿学派。俄国别尔嘉也夫、法国穆尼埃等,也是人格主义的代表人物。人格主义将人的思想和道德品格绝对化,当作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主张“人格”是唯一真实的存在,是一切其他存在的基础。世界是各种人格的系统,是按照最高的人格(即上帝)的意志或目的而发展的,人格的完善或道德上的自我修养是改造社会的唯一前提,“道德的再生”是解决社会问题的道路。 出处:哲学卷 • 外国哲学史 • 西方哲学 • 现代哲学 • 流派 术语 • 人格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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