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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人格主义教育学
释义
人格主义教育学
人格主义教育学personalism pedagogy  19世纪末20世纪初产生于欧洲(尤其在德国)的教育理论。主张以教师或教育者的人格为教育的主要手段,达到养成学生人格的教育目的。教师的基本任务在于培养儿童的人格特征,发扬儿童的自动精神,并从旁给予指导。这一学派虽亦注重受教育者的个人方面,但与以往教育上的个人主义思想有所不同,故亦称“新个人主义”。可分三个流派。(1) 以魏铿(Rodolf Christoph Eucken,1846—1926)、布德(Gerhard Budde,1858—1934)为代表,强调将由宗教、道德、科学及艺术构成的真正的精神生活作为出发点的理想主义。(2) 以林德(Enrst Linde,1864—1943)、伊慈纳(Herman Itschner,1861—1924)为代表,强调以艺术为主的情感感染。(3) 以弗尔斯托(F. Forster,1869—1956)为代表,注重道德的熏陶。
出处:教育卷 • 教育史 • 外国教育史 • 学说、流派、运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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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2 21:5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