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哲学卷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总 类
词条 | 价值哲学 |
释义 | 价值哲学 价值哲学 亦称“价值论”。对价值的性质、构成、标准和评价作哲学阐释的学科。主要从主体的需要和客体能否满足主体的需要以及如何满足主体需要的角度,考察和评价各种物质的、精神的现象及主体的行为对个人、阶级、社会的意义。此词由法国哲学家拉皮埃(Paul Lapie, 1869—1927)在《意志的逻辑》中最早提出,后由爱德华·哈特曼在《哲学体系概论》中作了系统说明。中外哲学家很早就对价值进行了研究,现代西方的许多哲学流派都研究价值。以文德尔班为代表的新康德主义的价值论是现代西方哲学的价值哲学的集中表现。此后的价值论大致可分为下述不同的观点,即客观的价值、主观的价值、兴趣的价值、情绪的价值、实证的价值、实用的价值、主客观反应的价值、存在主义的价值等。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价值的本质是现实的人同满足其某种需要的客体的属性之间的一种关系,任何价值都有其客观的基础和源泉,具有客观性。价值是客体属性的反映,又是对客体属性的一种评价和应用。价值是人的某种需要同满足这种需要的客体属性的特定方面的交接点。人和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是在现实的人同客体的实际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即在社会实践中确立的。价值与人们受一定社会历史条件所制约的需要、利益、兴趣、愿望密切相关。特别在阶级社会中,人们的价值标准或价值规范受其阶级地位的规定或影响,不同阶级对利害、是非、善恶、美丑等往往有不同的评价标准。实现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解放即共产主义,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所追求的最高价值。 出处:哲学卷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总 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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