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中国古代史 • 历代官制
词条 | 安抚司 |
释义 | 安抚司 安抚司 亦称“安抚使司”。官署名。金、元、明、清时置于少数民族地区。正官为安抚使。隋、唐有安抚大使、安抚使,或为行军主帅兼职,或为临时派遣巡视、抚慰战乱灾害地区的官员,或为重要地方官员的加衔,以便兼统军民两政。辽、宋分设于边防地区。金初设宣抚司,后改安抚司,设安抚使为长官,掌军政事务,仍专管猛安谋克,教习武艺及令保持本土风俗。元代始成为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专设机构,参用当地土官,掌管军民事务。明、清沿置,为世袭武职土官衙门。 出处:中国古代史 • 历代官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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