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刑法学
词条 |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释义 |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在中国,指组织、领导、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行为。属扰乱公共秩序罪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4条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犯本罪同时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出处:法学卷 • 刑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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