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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 锡克教 |
释义 | 锡克教 锡克教(Sikhism) 创立并流行于南亚次大陆西北地区的一种民族宗教。“锡克”一词源于梵语Sikha,意为“门徒”。16世纪时由那纳克结合印度教和伊斯兰教的因素而创立。以《格兰特·沙哈卜》为主要经典。主张业报轮回,提倡修行,反对祭司制度、偶像崇拜、繁琐祭仪、苦行和消极遁世的态度。认为世上任何现象都是神力的最高表现,人在神的面前都是平等的,种姓分立和歧视妇女违背神意,个人灵魂只有和神结合才能解脱。从第三祖起实行“祖师制”,后为第十祖废除。为与其他宗教相区别,第十祖还规定教徒必须蓄长发、加发梳、穿短衣裤、右手戴手镯、佩剑;男教徒名字前加“辛格”(Singh),意为“狮子”,女教徒名字前加“考儿”(Kaur),意为“公主”。最大寺庙为金庙。教徒主要分布于印度旁遮普邦等地。近百年来还传播到东非诸国、英国、加拿大、美国等地。 出处:宗教卷 • 其他宗教 • 锡克教 • 教派、组织 锡克教 流行于南亚次大陆旁遮普等地区的宗教。“锡克”是印地语Sikh的音译,意为“信徒”。16世纪初由那纳克在印度教虔诚派(巴克提派)基础上,吸收伊斯兰教苏非派思想因素而创立。反对偶像崇拜、苦行主义、种姓制度,信仰一神,主张在神面前人人平等。初反映了新兴城市商人的要求。早期首领称祖师(Guru,或译师尊,音译古鲁),至1708年共历10代,后废。在此期间,兴建阿姆利则的金庙作为宗教中心,纂成经典《圣典》。1699年,第十代祖师哥宾德·辛格(Govind Singh,1675—1708)实行改革,建立称为“卡尔沙”(Khālsā,意为纯洁)的军事性宗教社团,规定教徒入社要受剑的洗礼,并以束发(禁剃毛发)、加发梳、穿至膝的上衣、戴铁手镯、佩短剑为标志,男子姓名前冠以“辛格”(Singh,意为狮子),故他们被称为“狮子派”,未入社者称为易行派。在哥宾德·辛格领导下,开始反莫卧儿帝国的武装斗争。19世纪初建成包括旁遮普和克什米尔在内的统一的锡克教国家,但1849年被英国征服。1947年印巴分治后,印度的锡克教徒曾掀起“卡里斯坦”运动。 出处:世界历史卷 • 世界历史 • 世界中世纪史 • 印度中世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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