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民法学 • 总论
词条 |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释义 |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附设一定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法律行为。一般而言,法律行为从成立开始即发生法律效力,但在生活中,当事人不欲使它立即生效,或希望在某种情形下终止其效力,可用附条件的办法,延缓它的效力发生,或解除其效力,这样,可以把当事人的动机反映到民事法律行为中,以满足当事人的特殊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 出处:法学卷 • 民法学 • 总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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