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古代与中世纪法
词条 | 元首制 |
释义 | 元首制 元首制 罗马共和国末期形成的一种个人终身执政的政治制度。始于公元前23年皇帝奥古斯都(Augustus,前27—后14年在位)获得“第一公民”——即终身元首的称号,终于公元284年皇帝戴克里先(Gaius Aurelius Valerius Diocletianus,284—305年在位)的改革,是古罗马从共和制转变为帝制的过渡形态。由于罗马的共和传统,终身元首并非皇帝,而是在罗马共和国的架构下,以其所兼任的终身保民官、军队统帅以及通过竞选获得的其他官职(如执政官等),实际掌握罗马统治大权。在元首制下,元首的权力系由元老院和人民授予,继任元首须经元老院的认可方为合法;元首本身并不拥有权力,其权力源自所兼任的共和国职位所享有的若干治权;元首颁布的敕令须经元老院附议方能生效;元首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即“法律凌驾于元首之上”。从实际运作来看,元首制常常被视为披着“共和国外衣”的个人终身独裁制。 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古代与中世纪法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258893条中英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