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中国文学卷 • 古典文学 • 作 家 • 隋唐五代作家
词条 | 陆贽 |
释义 | 陆贽 陆贽(754—805) 唐文学家。字敬舆,苏州嘉兴(今属浙江)人。大历八年(公元773年)登进士第。德宗即位,任为翰林学士,参与机谋。建中四年(783年),德宗避朱泚之乱于奉天,诏书多出其手,时称“内相”。贞元八年(792年),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指陈弊政,揭露两税法各种积弊,提出补救之法,皆未能推行。因被裴延龄所谗,十年冬罢相,次年贬为忠州别驾,在州十年。顺宗即位,下诏召回,未至已卒。谥宣,也称陆宣公。所作奏议,多用排偶,条理精密,议论畅达,音节浏亮,文辞明晓,尤为苏轼所推重。遗著有《陆宣公翰苑集》(或称《陆宣公奏议》)。 出处:中国文学卷 • 古典文学 • 作 家 • 隋唐五代作家 陆贽(754—805) 唐政治家。字敬舆。苏州嘉兴(今属浙江)人。大历进士。曾任翰林学士、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揭露两税法实行后的各种积弊,主张废除两税法以外的一切杂征,反对赋税征钱和量出制入的财政原则。指出“财之所生,必因人力”。提出“物贱由乎钱少,少则重”,“物贵由乎钱多,多则轻”,“是乃物之贵贱,系于钱之多少”的货币数量论。著有《翰苑集》(或称《陆宣公集》)。 出处:经济卷 • 经济思想史 • 中国经济思想史 • 人物 陆贽(754—805) 唐苏州嘉兴(今属浙江)人,字敬舆。大历进士。德宗即位,任为翰林学士,参预机谋。建中四年(公元783年)德宗避朱泚之乱于奉天,诏书多出其手。贞元八年(792年)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指陈弊政,揭露两税法各种积弊,提出补救之法,皆未能推行。因被裴延龄所谗,十年冬罢相,次年贬为忠州别驾,在州十年。顺宗即位,下诏召回,未至已卒。所作奏议,多用排偶,条理精密,文笔流畅。遗著有《陆宣公翰苑集》(或称《陆宣公奏议》)。 出处:中国古代史 • 历史人物 • 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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