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国际法 • 国际组织与条约
词条 | 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 |
释义 | 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 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的简称。1984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1987年6月26日起生效。旨在防止世界上继续存在有酷刑或其他相似的行为。规定设立禁止酷刑委员会,由10名独立专家组成,监控缔约国对公约的执行情况。所有缔约国都应就权利的执行情况定期向禁止酷刑委员会提交报告。除此以外,公约还建立了其他三种机制帮助委员会履行监控职能:在某些情况下,委员会可审议个人投诉或声称其公约规定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个人来文、进行调查以及审议国家间投诉。中国1986年12月12日批准加入该公约,并对第20条和第31条第1款作了保留。1988年11月3日起对中国生效。截至2008年12月,已有146个缔约国。 出处:法学卷 • 国际法 • 国际组织与条约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258893条中英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