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英国
词条 | 巡回审判 |
释义 | 巡回审判 巡回审判 英国的一种审判制度。11世纪中期诺曼人征服英国后,为巩固王权,威廉一世〔征服者〕(William Ⅰ,1066—1087年在位)设立巡回法庭,代表王室到地方处理原由地方法庭享有管辖权的案件。亨利二世(Henry Ⅱ,1154—1189年在位)将之常态化、规范化,使其成为王室法庭的组成部分。依托于巡回法庭运行的巡回审判制度促进了普通法和遵循先例原则的产生;又由于地方巡回法官处断地方案件后回到中央司法机构,经过相互交流案件的处断方式进而形成统一规则,再通过巡回审判模式落实到地方案件的处断过程中,全国统一的法律规则逐步形成,并产生同类案件同样判决的效果。同时巡回法庭在审判中采用自由民组成的陪审团对案件进行处断,从而又促进了陪审制的发展。 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英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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