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美国
词条 | 沃伦法院 |
释义 | 沃伦法院 沃伦法院 美国最高法院第14任首席法官沃伦(Earl Warren,1891—1974)在1953—1969年任职期间,人们对最高法院的称呼。在沃伦主持下的美国最高法院在民权、种族隔离、政教分离、逮捕程序等方面作出了多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在涉及种族隔离问题的布朗案中,沃伦在判决前积极与其他法官沟通,使否定种族隔离的判决以9∶0的绝对多数通过,表明最高法院对种族隔离的否定态度。在涉及犯罪嫌疑人沉默权的米兰达案中,沃伦面对法院内部的巨大争议,力排众议,亲自起草判决,最终以5∶4的表决结果推动了沉默权的设立。这些判例有力地推进了美国的民主法治进程,宣扬了公民的权利自由,并引发了宪政革命。 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美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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