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德国
词条 | 巴伐利亚民法典 |
释义 | 巴伐利亚民法典 巴伐利亚民法典 由巴伐利亚法学家、巴伐利亚枢密院顾问克莱特迈尔(Wiguläus von Kreittmayr,1705—1790)起草,巴伐利亚邦1756年颁布。以古罗马查士丁尼《法学阶梯》为蓝本,分为人法、物法、继承法和债务法四篇,在以罗马私法为基础的同时,吸收了当时的封建私法以及其他公法规范,试图将当时各种习惯法糅合成一个普遍的私法体系。这是近代欧洲最早的一部民法典,开创了民法典编纂的先例。该法典生效后,在巴伐利亚地区一直适用到1900年《德国民法典》生效为止。 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德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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