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宗教卷 • 佛教 • 教 义
词条 | 六因 |
释义 | 六因 六因 佛教教义名词。“因缘”学说之一。佛教谓凡有为法之生,必依因与缘之和合。据《俱舍论》卷六,因有六种,即:(1) 能作因(无障因),即某物生时,凡一切不对其发生阻碍作用的事物皆为某物的“能作因”。故此因范围至广。(2) 俱有因(共有因、共生因),指互为依存条件“相扶体立”,如三杖相依而得站立,“三杖”即互为俱有因。(3) 同类因(自分因、自种因),因与果在道德性质上属于同类,故名前者为后者的同类因。(4) 相应因,谓认识发生时,心和心所必同时相应而起,互相依存,“相扶有用”,故名相应因。(5) 遍行因(遍因),特指能够遍行于“一切染污法”的烦恼而言,如无明、邪见、疑等。(6) 异熟因(报因)。特指能招致三世苦乐果报的善恶业因。“异熟”即是果报。此六因着重用于说明三世苦乐果报的诸种条件及其实际作用,与四缘互有分合。 出处:宗教卷 • 佛教 • 教 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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