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中国古代史 • 历代官制
词条 | 六科给事中 |
释义 | 六科给事中 六科给事中 官名。明洪武六年(1373年)开始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各设给事中,秩正七品,辅助皇帝处理奏章,稽察驳正六部之违误。每科又设都给事中一人及左右给事中各一人以总司之。给事中衙署即在午门外东、西朝房,章奏必经其手,权势尤重。与各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同有建言及进谏之责。又合称台垣,台指御史,垣指给事中。清顺治年间沿明制,六科各设掌印给事中满、汉各一人,给事中满、汉各一人,秩为正五品。雍正元年(1723年)始并入都察院,职权范围大为缩小。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撤销六科,仍通设给事中。 出处:中国古代史 • 历代官制 六科给事中 明清时期的纠察官之一。明初沿前代设给事中。洪武六年(1373年),开始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各设给事中,辅助皇帝处理奏章,稽察驳正六部之违误,纠劾官吏。每科又设都给事中一人及左、右给事中各一人以总司管。给事中衙署即在午门外东、西朝房,奏章均必经其手,故权势尤重。与各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同有建言及进谏之责。清初沿明制,六科各设掌印给事中满、汉各一人,给事中满、汉各一人,秩正五品,雍正元年(1723年)始并入都察院,职权范围已大为缩小。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撤销六科,但仍设给事中。 出处:政治学社会学卷 • 政 治 学 • 政治制度 • 中国政治制度 • 古 代 六科给事中 官名。明初沿前代设给事中,洪武六年(1373年)始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各设给事中,辅助皇帝处理奏章,稽察驳正六部之违误。每科又设都给事中一人及左右给事中各一人以总司之。给事中衙署即在午门外东西朝房,章奏均必经其手,故权势尤重。与各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同有建言及进谏之责。又合称台垣,台指御史,垣指给事中。清初沿明制,六科各设掌印给事中满、汉各一人,给事中满、汉各一人,秩为正五品。雍正元年(1723年)始并入都察院,职权范围已大为缩小。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撤销六科,仍通设给事中。 出处:法学卷 • 中国法律史 • 一般名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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