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心理卷 • 法制心理学
词条 | 自由心证 |
释义 | 自由心证 自由心证(free evaluation of evidence through inner conviction) 亦称“内心确信”。法律不预先规定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以及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均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形成确信,自由地作出结论的证据判断原则。法官、陪审员根据对证据的调查,凭感觉、推断产生的某证明对象已得到证明的心理,对证据的证明力和取舍自由地加以判断。1808年法国刑事诉讼法典首先从立法上对自由心证作了明确的规定。后来被大陆法系国家的成文法所普遍接纳。在证据制度发展史上,该原则代替证据法定原则,以探求实质真实而非形式真实,是一重大革新,但其准则较难遵循,且易导致主观臆断。英美法系的证据制度既有证据法定制度色彩,又允许依自由心证判断证据。中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审查判断坚持实事求是的做法。 出处:心理卷 • 法制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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