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语言学卷 • 普通语言学
词条 | 广义短语结构语法 |
释义 | 广义短语结构语法 广义短语结构语法 形式语法理论。形成于20世纪70年代末。由英国盖士达(Gerald Gazdar,1950— )、克莱因(Ewan Klein)和美国普伦(Geoffrey Keith Pullum,1945— )、萨格(Ivan A. Sag,1949—2013)创立。研究的重点是具体的语法规则,比较接近于早期的转换生成语法。其语义部分来源于蒙塔古语法,句法部分来源于短语结构语法。无深层、表层之分,也不使用转换概念。短语结构语法与广义短语结构语法的不同主要在于:(1) 前者采用统一的规则处理句法成分的从属关系与先后关系,后者则用直属规则来处理成分的从属关系,用线性顺序规则来处理成分的先后次序;(2) 前者把名词、动词等作为不可分析的词汇范畴,后者则通过特征体现规则来进一步划分语类,如认为名词是具有[PER](人称)、[NMB](数)、[AGR](一致性)等特征的词汇结构;(3) 前者认为规则系统仅仅是一系列规则的集合,后者则认为规则系统可进一步加以概括,归纳成生成规则的元规则,各类规则综合起来即构成广义短语结构语法。 出处:语言学卷 • 普通语言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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