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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致良知
释义
致良知
致良知  明王守仁晚年提出的儒教学说基本范畴。在《大学》的“致知”与《孟子》的“良知”基础上提出。致,有至乎极、身体力行之义。据《传习录》,认为良知是心之本体。人“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表明良知是道德情感之源。同时,“良知即是天理”,成为“人皆有之”的先验道德原则。致良知是由工夫以上达本体,“心之理无穷尽,原是一个渊,只为私欲窒塞,则渊之本体失了。如今念念致良知,将此障碍窒塞一齐去尽,则本体已复,便是天渊了”;也是由本体以推极功夫,“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王守仁认为,人若能完全致良知,即为圣人。“圣人只是一能之尔。能处正是良知。众人不能,只是个不致知”。因此,他又称之为“灵丹一粒,点铁成金”,“孔门正法眼藏”。
出处:宗教卷 • 古代宗教 • 古代中国宗教 • 儒 教 • 教 理
致良知  明王守仁思想的核心命题之一。是其教育达到的目标,也是道德修养方法。“致”有推极、恢复、达致之意。原出《大学》“致知”与孟子“良知”说。《孟子·尽心上》:“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朱熹解释说:“良者,本然之善也。”王守仁认为“良知”即天理,又是每个人“自家底准则”,要求除去私欲蒙蔽,使人的一切意念合乎传统道德伦理,让心中的“良知”得以明白。进而将“良知”推行于事事物物:“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答顾东桥书》)
出处:教育卷 • 教育史 • 中国教育史 • 学说、概念、术语
致良知  明王守仁关于认识论和道德修养的学说。“致”有推极、恢复和“行”的意思。“良知”原出《孟子》,指一种“不学而能”、“不虑而知”的天赋道德意识,即“良知”、“良能”。王守仁继承孟子之说,并加以发挥,认为“良知即是天理”(《传习录》),首先要求认识和恢复内心固有的天理,还要求推极自己的良知于事事物物,“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答顾东桥书》)。主张人们要除去私欲蒙蔽,依照“良知”去做,便合乎道德标准。其目的是用以维护现存的封建社会秩序。
出处:政治学社会学卷 • 政 治 学 • 政治思想和学说 • 中国政治思想和学说
致良知  明王守仁用语。“致”有推极、恢复和“行”之意。“良知”原出《孟子》,指一种“不虑而知”的天赋道德意识。王守仁认为“良知”即天理,“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答顾东桥书》);只要除去私欲蒙蔽,依照“良知”去做,便自然合乎道德标准。
出处:哲学卷 • 中国哲学史 • 术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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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5: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