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政治学社会学卷 • 社 会 学 • 社会学史 • 人 物 • 美 国
词条 | 舒茨 |
释义 | 舒茨 舒茨(Alfred Schütz,1899—1959) 亦译“许茨”。美国社会学家、哲学家。生于奥地利。曾在维也纳大学学习。1932年出版的《社会世界的现象学》一书得到胡塞尔(Edmund Husserl, 1859—1938)的肯定。1938年移居美国,1943年起在纽约新社会研究学院教授社会哲学。他继承和发展了胡塞尔的现象学理论,并吸收M.韦伯的理解社会学观点,力图建立一个现象学的社会学体系。认为当时流行的实证主义社会学以某种客观的计量的方法来观察、理解和描述社会,不能说明人类社会现象。认为人是具有思想感情,并根据意义而行动的,人对外界不是单纯作出反应,而是赋予它以各种意义,并根据赋予的意义而解释社会,从而指导自己的行动。认为现象学的主观际性概念指出了一个人在与别人交往的过程中创造自己的意义,解决了实证主义所没有解决的问题。他把日常生活世界作为现象学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人们在日常生活世界中体验着文化与社会,这种体验作用于人们,也改变了作用于人们的客体。认为每个人的意识不是个人的、主观的,每个人都在相互主观意识的影响之下,因而人们在主观上有了共同的相互联系,有了共同的理解,形成共同观念。发生联系作用的因素是理解,理解是理解自我,也理解别人,是通过象征符号的活动而达到的。主要著作还有《社会现实问题》、《社会理论文集》、《现象学哲学文集》等。 出处:政治学社会学卷 • 社 会 学 • 社会学史 • 人 物 • 美 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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