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教育卷 • 教育史 • 中国教育史 • 选举与科举
词条 | 府试 |
释义 | 府试 府试 亦称“府考”。明清时期考取生员(秀才)资格的程序性考试之一,是童生试的第二级考试。由各府知府(或直隶州知州、直隶厅同知)主持。凡通过县试的童生均有资格与试。试期多在四月。其报名手续、考试场次与内容方式等,均与县试大同小异。考试合格者准续考院试。 出处:教育卷 • 教育史 • 中国教育史 • 选举与科举 府试 ❶金代科举第二级考试。凡乡试及格者可参加府试,原分六处,后增至十处。府试中选方能参加会试。 ❷明、清童生试第二阶段考试。明中期始行,由各府长官主持。凡经县试录取的童生得参加管辖该县的府(或直隶州、厅)试。清制,试期多在四月,报名、履历、保结、场期等与县试略同。录取者可参加上一级的院试。 出处:中国古代史 • 科举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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