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世界历史卷 • 世界历史 • 世界近代史 • 拉丁美洲近代史
词条 | 海-埃兰条约 |
释义 | 海-埃兰条约 海-埃兰条约 正式名称为《美国和哥伦比亚关于通航运河的专约》。1903年1月22日由美国国务卿海(即海约翰)与哥伦比亚驻美代办埃兰(Tomás Herrán y Mosquera,1843—1904)在华盛顿签订,故名。共28条。主要内容:哥伦比亚同意将授予法国新巴拿马运河公司及巴拿马铁路公司的权利转给美国;美国有权修建和经营穿过巴拿马地峡的运河,并可租借运河中心线两边各5千米宽的地带,为期一百年,并可多次延期,每次100年;两国互换批准书时,美国一次性付给哥伦比亚1000万美元;换约九年后,每年支付25万美元。此条约1903年8月2日被哥伦比亚国会否决,未能生效。美国随即策划巴拿马脱离哥伦比亚。 出处:世界历史卷 • 世界历史 • 世界近代史 • 拉丁美洲近代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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