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商法学
词条 | 出票 |
释义 | 出票 出票 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出票行为一经完成,即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出票人出票时,应完成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不同票据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不同,以汇票为例,包括:(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未记载以上任一事项的汇票无效。出票人在出票时还可以记载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和其他可能记载事项。 出处:法学卷 • 商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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