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国际法 • 国际公法
词条 | 出籍 |
释义 | 出籍 出籍 有广狭两义。广义指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国籍丧失。狭义则仅与狭义的“入籍”相对而言。世界各国的国籍法对国民的出籍均有规定。有的无条件许可出籍;有的则规定各种限制。1930年海牙国际法法典编纂会议通过的《关于国籍法冲突的某些问题的公约》规定,一个国家颁发出籍证后,并不发生丧失该国国籍的效果,除非领得出籍证的人具有另一个国籍或取得另一个国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退出中国国籍;申请获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出处:法学卷 • 国际法 • 国际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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