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宗教卷 • 基督教 • 历史事项
词条 | 异端裁判所 |
释义 | 异端裁判所 异端裁判所(Inquisition) 亦称“宗教裁判所”、“宗教法庭”。中世纪天主教会审讯和判处“异端”分子及其学说的机构。1220年教皇洪诺留三世(Honorius Ⅲ,1216—1227年在位)通令建立,委派多明我会会士主持。主要设置在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地。最高首脑是教皇,裁判官由其任命并直接控制,不受地方教会和世俗政权的监督制约。制裁违反传统教义的“异端”分子和反对教会统治的人士,加以秘密审讯和严刑拷问,并处以没收财产、监禁、流放直至火刑。西班牙的异端裁判所尤为猖狂,1483—1820年受迫害者约30万人。16世纪中叶起,随着教皇权势下降而渐趋衰落。1908年教皇把罗马最高异端裁判所改为“圣职部”,另一方面则亲自主持公布“禁书目录”,对参加进步组织活动的教徒处以绝罚,开除教籍。1965年教皇保罗六世改为“信理部”,废除了1569—1947年公布的所有“禁书目录”。 出处:宗教卷 • 基督教 • 历史事项 异端裁判所 又译“宗教裁判所”、“宗教法庭”。天主教会侦察和审判“异端”的机构。13世纪由罗马教皇格列高利九世(Gregorius Ⅸ,1227—1241年在位)正式建立,委派多明我会会士(也有少许方济各会会士)主持。主要设置在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残酷镇压“异端”和一切敢于揭露教会黑暗、反对封建统治的人,包括一些进步思想家和自然科学家;还查禁和销毁进步书籍,扼杀进步思想和言论。对被害者进行秘密审讯和严刑拷打,然后处以监禁、流放或火刑,并没收其财产。西班牙的异端裁判所尤为暴虐,1483—1498年间受其迫害者近10万人。18至19世纪,西欧各国的异端裁判所相继撤销。1908年,设在罗马的最高异端裁判所改名为“圣职部”,由教皇亲自主持,主要职能是检查书刊,公布和不断增补“禁书目录”,并对参加进步组织和活动的教徒处以“绝罚”,即开除教籍。 出处:世界历史卷 • 世界历史 • 世界中世纪史 • 意大利中世史 异端裁判所 亦译“宗教裁判所”、“宗教法庭”。天主教会专门侦查和审判“异端分子”或“异端嫌疑者”的机构。13世纪由罗马教皇格列高利九世(Gregorius Ⅸ,1227—1241年在位)通令正式建立,直属罗马教皇。裁判官由教皇任命,不受地方教会机构和世俗政权管辖。主要设在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裁判所残酷迫害“异端分子”或“异端嫌疑者”以及反对封建势力的进步思想家和自然科学家。对被害者任意秘密审讯,严刑拷打,处以监禁、流放、火刑和没收财产等刑罚。西班牙的异端裁判所尤为残暴。自16世纪中叶起,裁判所随着教皇权势削弱而日趋衰落;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已不复存在。 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古代与中世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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