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心理卷 • 法制心理学
词条 | 刚塞综合征 |
释义 | 刚塞综合征 刚塞综合征(Ganser's syndrome) 亦译“甘塞综合征”。因心理性刺激造成的一种特殊的癔症性意识蒙眬状态。1898年,德国精神病学家刚塞(Sigbert J. M. Ganser,1853—1931)首次报道,故名。其主要表现:(1) 患者意识模糊,常呈现梦样状态,感知周围环境有困难,定向力差,事后不能完全回忆。(2) 与精神症状同步出现和消失的生理状态有头痛、广泛的皮肤感觉丧失等。(3) 患者能理解提问,但只能给予近似的、不确切的回答。易给人以故意伪装的印象。(4) 在意识障碍下,伴有幻视、幻听等。本症在被拘禁的刑事被告人或服刑罪犯中多见,是一种癔症性、境遇性的特殊综合征。国内外多数学者认为其与“假性痴呆”相近或相同。一般病程较短,数日或数周即可恢复正常。精神分析学家认为,刑事被告人或罪犯中的刚塞综合征,是他们逃避惩罚的无意识愿望的反映,但这确实是一种精神疾病的症状,而不是有意识的伪装和诈病。实际上,这是在被告人或罪犯认为他们可以通过精神疾病获得更多利益的无意识信念刺激下产生的一种癔症性现象,是病人对不愉快事实的一种否认反应。 出处:心理卷 • 法制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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