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中国近现代史卷 • 中国近代史 • 条约法规
词条 | 英德续借款合同 |
释义 | 英德续借款合同 英德续借款合同 亦称“续借英德洋款”。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3月1日清政府为举借外债以偿付第三期对日赔款与汇丰银行、德华银行在北京订立。共17款,另附“付还本利日期数”一件。主要内容:借款总额为一千六百万英镑(合银一亿两);以八三折扣交付,年息四厘半;偿还期限四十五年,不得提前或一次还清;以海关收入和苏州、淞沪、九江、浙东货厘及宜昌、鄂岸、皖岸盐厘为担保。在借款偿还期内,“中国总理海关事务应照现今办理之法办理”,即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职位必须仍由英国人充任等。 出处:中国近现代史卷 • 中国近代史 • 条约法规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258893条中英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