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刑法学
词条 | 强迫交易罪 |
释义 | 强迫交易罪 强迫交易罪 在中国,指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属扰乱市场秩序罪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6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231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出处:法学卷 • 刑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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