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中国古代史 • 历史人物 • 宋
词条 | 范纯礼 |
释义 | 范纯礼 范纯礼(1031—1106) 北宋苏州吴县(治今江苏苏州)人,字彝叟,一作夷叟。范仲淹第三子。以父荫为秘书省正字,签书河南府判官,知陵台令兼永安县。历知遂州、户部郎中、京西转运副使。元祐初,入为吏部郎中,累迁给事中,反对司马光尽废王安石新法。徽宗立,以龙图阁直学士知开封府,去除苛政。擢尚书右丞,主张慎于用人。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为王诜所诬,罢知颍昌府。又贬静江军节度副使,徐州安置,徙单州。崇宁五年(1106年),复官,提举鸿庆宫。 出处:中国古代史 • 历史人物 • 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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