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劳动法学
词条 | 劳动法 |
释义 | 劳动法 劳动法 调整劳动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般包括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工特殊保护、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处理、劳动监察等方面的规定。可以是包括上述全部或大部内容的法典,也可以是以某一或某几方面为内容的单行法规。劳动关系原被视为财产关系而由民法调整,19世纪初才开始形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一般认为,1802年英国颁布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现代劳动立法的开端。苏俄于1922年在1918年劳动法典的基础上重新颁布《苏俄劳动法典》,成为第一部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劳动法典。在中国,1931年曾颁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新中国成立后,陆续制定了大量劳动法规。1994年7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年8月修正),对劳动关系调整作了综合性规定。 出处:法学卷 • 劳动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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