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中国近现代史卷 • 中国近代史 • 条约法规
词条 | 势力范围 |
释义 | 势力范围 势力范围 亦称“权力界限”、“利益范围”。原指各国因欲各在一定范围内自由行动,不相侵犯,而互相划定的地域。后以甲国对于乙国领土内某一区域约定不割让与第三国,而承认该国有优先或独占的权利为势力范围。中日甲午战后,帝国主义为适应其资本输出,除在中国强夺“租借地”和铁路修筑权外,还在中国展开了划分势力范围的竞争,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1898年德国强行租借胶州湾,把山东变成了它的势力范围;与此同时,俄国强租旅顺、大连,把东北变成它的势力范围;法国强租广州湾,把广东、广西、云南作为它的势力范围;英国强租威海卫、九龙半岛以及香港附近的岛屿和大鹏、深圳两湾,把长江流域作为它的势力范围;日本也把福建划为它的势力范围,从而加深了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化和民族危机。 出处:中国近现代史卷 • 中国近代史 • 条约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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