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世界历史卷 • 世界历史 • 世界现代史 • 葡萄牙现代史
词条 | 葡萄牙一九七六年宪法 |
释义 | 葡萄牙一九七六年宪法 葡萄牙一九七六年宪法 葡萄牙1974年四二五革命后制定的宪法。1976年4月2日制宪议会通过,25日生效。宪法宣布葡萄牙共和国是以人民主权为基础的民主国家;权力机关是共和国总统、革命委员会、共和国议会、政府和法院;总统由直接普选产生,任期5年,不得第三次连任;革命委员会由参与和支持政变的军人组成,拥有军事方面的全权,主席由总统兼任;议院实行一院制,任期4年;政府由总统任命。1982年8月进行全面修改。后又曾作修改。2004年作第六次修改。 出处:世界历史卷 • 世界历史 • 世界现代史 • 葡萄牙现代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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